介绍: (1)制作模板和支架、拱架的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2)组合钢模板和工具式钢管支架及其配件应由具有资质的企业生产,具有合格证,并经验收确认质量合格。 (3)周转使用的组合钢模板、钢管支架及其配件,使用前应经检查,不得有裂纹、变形和腐蚀等缺陷。 (4)模板与支架、拱架应结构简单,便于拆卸。 2.模板与支架、拱架的制作 (1)模板与支架、拱架的制作应符合施工设计规定,木支架的横梁不得使用拼接材料。 (2)加工场内原材料和模板、支架、拱架应分类、分垛码放平稳;成品码放高度不得超过2m,方木、板材垛高不得超过4m,钢材垛高应由地基承载力确定,且不宜超过1.2m,每排垛间应设运输通道,其宽度应符合相应运输车辆的要求。 (3)支架的连接螺栓和大体积混凝土模板拉杆应经过计算确定。 (4)加工场内成品和原材料码放场地应平整、坚实。 (5)钢支架焊接作业时,焊接区域下方严禁有人和易燃物,焊接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操作者必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数控、自动、半自动焊接设备应实行专人专机制度;焊接前必须办理用火申报手续,经消防管理人员检查确认焊接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落实,颁发用火证后,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2)露天焊接作业,焊接设备应设防护棚;焊接作业现场应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置消防器材;电焊机的电源缆线长不得大于5m,二次引出线长不得大于30m。 3)焊工作业时必须使用带有滤光镜的头罩或手持防护面罩,戴耐火的防护手套,穿焊接防护服,穿绝缘、阻燃、抗热防护鞋;清除焊渣时应戴护目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