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技术交底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木门窗及钢框木门安装工程。 1.材料产品要求 (1)木门窗(包括纱门窗):由木材加工厂供应的木门窗框和扇必须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并具有出厂合格证,进场前应对型号、数量及门窗框扇的加工质量全面进行检查(其中包括缝子大小、接缝平整、几何尺寸正确及门窗的平整度等)。门窗框制作前的木材含水率不得超过12%,生产厂家应严格控制。 (2)防腐剂:氟硅酸钠,其纯度不应小于95%,含水率不大于1%,细度要求应全部通过1600孔/㎝2的筛或稀释的冷底子油涂刷木材与墙体接触部位进行防腐处理。 (3)钉子根据不同需要准备,木螺丝、合页、插销、拉手、挺钩、门锁等根据门图表所列的各种型号、种类的小五金及其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