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严格执行施工方案落实,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因规划调整、设计变更等原因确需调整的,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审核和论证。危大工程施工前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方案需组织专家论证。严格执行方案审批制度,方案中施工安全保证措施需包括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劳力计划需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37第37号)和《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危大工程安全技术要求交底如下: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