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各参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明确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设置安全工作专门机构,明确职责,配备数量满足工作需要、专业搭配合理、符合岗位条件的专职人员和必需的设备,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职责和权利,并根据工程进展对安全管理人员和设备进行补充完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管责任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安全资质,各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应取得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