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在制定安全、质量管理文件时,一并考虑文明施工的要求,将文明施工的精神融汇于安全、质量的管理工作中,并实行责任承包制,将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与各作业班组和管理人员工资考核挂钩。 (2)在本工程实施时,严格执行《西安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中相关项目的要求,创建文明施工工地。 (3)场地围蔽门口设置施工标示牌(五牌一图),标明建设工程名称、规模、业主、设计、监理及施工单位名称、施工单位负责人、总工程师以及工程开工、施工日期、施工许可证等。 (4)项目部主管理安全的副经理主抓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工作,并实行责任承包制,划分区域,明确管理负责人。 (5)施工现场场地管理严格按西安市有关文件办理,并采取以下保证措施: 1)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实施布置管理,施工现场内所有临时设施均按平面布置,使施工现场处于有序状态; 2)围蔽围墙的外观尺寸、墙面装饰均按西安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围墙顶部每隔一定距离安装一盏具有充足亮度的路灯,以供夜间行人照明; 3)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设施,包括办公室、食堂、厕所等均建立文明、卫生、消防责任制,按规定布置消防设施,并落实相关责任人管理; 4)现场临时厕所每天按排人员清理,生活垃圾箱每日专人清运,工地范围内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定期清毒; 5)所有临时设施均按标准硬化地面,四周设置砖砌排水沟,生活污水经滤沉淀池处理达到标准后,排入污水管道; 6)工地的原材料和半成品不得堆放于围墙外,材料及半成品的堆放严格按要求分类堆放,并标识清楚; 7)施工现场内道路平整畅通,排水出口良好。施工临时场地出入口设置洗车槽,出施工场地的机动车辆,必须在工地内冲洗干净后方能上路行驶; 8)所有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和工作证,施工场地出入口设专职安全保卫; 9)土石方开挖施工前,在基坑周围设置排水沟,并定期清理,保证排水畅通。开挖施工若发现有不明物体或发现文物迹象,先应停工,并设临时保护设施,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