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基坑(槽)和管沟工程施工一般安全要求与技术 (1)施工前,应对施工区域内影响施工的各种障碍物,如建筑物、道路、管线、旧基础、坟墓、树木等,进行拆除、清理或迁移,确保施工安全。 (2)基础施工前必须进行勘察,根据土质条件、地下水位、开挖深度、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层高及基础施工方案,制定基坑(槽)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施工支护方案。基坑(槽)施工支护方案必须经上级审批,基坑(槽)开挖设置安全边坡或特殊支护的作法必须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 (3)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或管沟底面标高时,其挖方边坡可作成直立壁,不加支撑,挖方深度应根据土质确定,但不宜超过表5.14的要求。 (4)基坑深度大于5m且无地下水时,如现场条件许可且较为经济、合理时,可将坑壁坡度适当放缓,或可采取台阶式的放坡形式,并在坡顶和台阶处宜加设宽lm以上的平台。 (5)基坑深度超过5m必须进行专项支护设计。专项支护设计必须经上级审批,签署审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