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项目副经理 是本项目的生产负责人,对项目经理负责,主管本工程的施工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贯彻国家和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是项目施工生产全过程的组织者、指挥者和全权责任者。接受并贯彻业主、监理工程师有关工程质量、安全、施工进度等方面的指令。是本工程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科学地组织和调配参加工程施工的人、财、物资源,以确保工程按计划完成。对本工程的安全负责,贯彻上级有关的安全的法规和条例,组织制定和执行保障施工安全的措施。自觉维护公司及职工的合法权益,以确保公司的要求和下达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全面完成,定期向项目经理汇报工作。 2)安全环站 依照有关法规,制订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配合工程技术部搞好安全环保计划、安全技术措施和现场环境保护措施的制订、监督执行。负责各项安全、环保管理制度的制订。加强职工安全培训,监督检查、纠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及环境污染隐患,制止施工过程中的违章驾驶、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协调与业主、监理公司对口部门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