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本预案所指重大事故是指: (1)一次死亡3至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至1000万元的事故; (2)需对事发地周边人员进行大疏散的可燃气体、可燃液体、毒气、放射性物质大量溢散、泄漏事故; (3)性质严重、影响重大的其它事故。 2、本预案所指的特大事故是指: (1)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各类事故; (2)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