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土方、基坑工程工人员必须按照安全交底要求进行挖掘作业。开挖时,深度超过1.5m时,要一定按土质和挖的深度按规定进行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如果既未放坡,也未加可靠支撑,不得施工。土方深度超过2m后,周边必须设两道1.2m护身栏杆和悬挂危险标志;并在夜间设红色警示灯。任何人严禁在基坑、陡坡下面休息。基坑开挖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固定爬梯,严禁在坑壁上掏挖坑攀登上下,避免上下时发生坠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