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工程施工范围处于廊坊市广阳区中心繁华地段,处于XX路所围地块内,周边为商业及住宅区,场地内地势平坦,场地周围有双力地产金属围挡围护。 1)塔吊回转半径内应尽可能最大范围覆盖拟建建筑物和钢筋成品堆放场、模板成品堆放场、钢构件堆放场地,尽量满足周转材料及零星材料的吊装要求。 2)塔吊的数量、型号和布置首先要满足构件、钢筋及模板的吊装需要,其次是要满足工期要求,塔吊安装、拆除方便,还要考虑经济效益和各塔吊的拆除情况。 3)塔吊第一次安装高度应超出周边原有建筑后构筑物,已保证塔吊的正常旋转。 4)塔吊每次顶升高度应满足现场施工要求,塔吊顶升时应考虑有回转半径相互覆盖的塔吊同时顶升,避免碰撞。 5)相邻塔臂不能在同一水平高度,以免发生碰撞,由于本工程吊装量大,所以相邻塔吊的塔臂高差不小于两个标准节(即5.6m),以便在吊装任务重时塔吊可进行上下两层作业。塔身距相邻塔吊塔臂的回转半径的距离均大于5m,以免塔臂与塔身相碰发生危险。 6)塔吊安装高度应高出建筑物结构最高点≥8.4m(3个标准节高度)。 按照工程总体安排,结合设计图纸和现场实际情况,本工程拟安装9台塔吊,均布置在地库内,其中裙房施工完成后拆除2#、6#、7#,保证每个塔楼一台塔吊运行,9#塔吊在所覆盖区域裙房周转材料运出后进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