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环保工作报告和监测制度 特殊地区的环境因素和特殊环保内容受地方政府或指挥部的监控,项目部应主动与对方取得联系,定期汇报工作,及时办理规定的监测手续。 环保事故报告、处理 发生环境污染和环境因素事故,项目安全室应在事故发生后的1小时内电话报告公司安环部,同时采取恰当的措施,控制事故发展,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事故处理完成后要书面报告事故的详细情况和处理措施及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