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是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在项目施工生产全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要求,严格履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3)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和设施、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4)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指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予以解决。 5)负责本项目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搞好安全生产。 6)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及处理,并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2)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遇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3)协助项目经理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参与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完善安全措施。 5)领导组织项目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领导、组织分包队伍的培训、考核与审查工作。 6)领导组织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 7)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项目安全生产正常运转。 8)发生工伤事故,要亲自组织分析处理工作。 9)支持公安部门的工作,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