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3.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 创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杜绝死亡、重伤及火灾事故。执行ISO14000环保标准,现场做到无污染、低噪音、不扰民。 1)年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0.6‰~1‰以内; 2)重大伤亡事故为零; 3)杜绝火灾、交通、管线、设备、中毒等事故; 4)没有业主、社会相关方和员工的重大投诉; 5)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达到JGJ59-99合格以上标准; 6)安保证体系通过DGJ08—903—2003规范的审核认证; 7)粉尘、污水、噪声达到城市管理要求; 8)确保标准化、文明工地; 3.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机构 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总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机构,设四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3.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处理好“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辩证关系,保障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防护,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有关规定及本项目工程周围环境和工程特点要求,制订以下措施: 1、建立以建筑公司——项目部——施工班组为一体的三级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要求。 2、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并根据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的要求,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明确项目经理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明确,落实到人,并进行主要管理人员的安全目标责任分解,与集团公司订立安全目标责任合同和奖罚条例在内的安全保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