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2 编制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避免现场多台塔吊同时作业及非工作状态时发生碰撞,现编制该方案,确保塔吊使用安全。本方案适用于现场所有塔吊作业防碰撞,包括主塔楼 4 台及裙楼 2 台,共 6 台塔吊。 四台塔吊平衡臂长分别为:M1280D 平衡臂长 11.4 米、QTZ2700 平衡臂长 11.6 米,四台塔吊平衡臂间亦不发生干涉。 3.1.2 工作状态时高位塔吊的起重臂钢丝绳与低位塔吊的起重臂防碰撞措施 由于塔吊臂长不同存在高差,作业面有交叉处,所以臂短塔吊的起重臂与臂长塔吊的钢丝绳或吊物有可能发生碰撞。为此要求各塔机工作时划定工作区域,不在相邻塔机起重臂上侧回转或吊物。 根据四台塔吊的位置将核心筒平面分为四个施工区域,分别是 1 区、2 区、3 区、4 区,将外框平面分为四个施工区,分别是 A 区、B 区、C 区、D 区,每台塔吊各自负责一个区。A~D 区四个施工区域过渡交接处(即 A-1 区、B-1 区、C-1 区、D-1 区)的钢结构构件及与其垂直的钢结构构件分别由 1~4 #塔吊分别负责吊装。钢构件按照 1~4 区、A~D 区的顺序进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