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监理机构在开工前必须按照监理工作程序编制本工程的监理规划,并报业主同意后实施,在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制订监理细则,并报业主同意后实施,监理实施细则将明确规定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接口监控的内容、程序、方法、标准;2)监理机构在开工前将召开监理工作交底会,向业主、承包人讲解监理工作程序和监控的内容 、程序、方法、标准、监理人员分工及职责等;;4) 协助业主向承包人移交测量基准点,督促承包人做好施工准备工作;5)协助办理施工用水用电、拆迁、通讯、消防、绿化、道路、交通组织等的报批、报建手续;6)组织召开开工预备会议;7)协助承包人编写开工报告,协助业主办理开工手续;8) 严格审查承包人的分包商的资质,确认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商;9) 组织施工会审、审核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10)核查承包人项目组织的主要人员,以保证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或施工合同规定的项目组织中的主要成员在工程施工中得以落实;11) 核查承包人的主要施工施工技术人员的从业资格、持证上岗等情况;12)收到施工图纸后,监理机构应提前理解设计意图,检查、会审图纸并提出专业意见,使施工图纸最大限度避免出现差、错、碰、漏等问题。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机构的人员配置,监理机构会由总监挂帅,派驻经验丰富的总监代表和专监负责协调、审查、配合施工准备阶段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