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监理工作范围为: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 1.2.1 设计阶段的服务 1.2.1.1 方案及扩初设计管理:协助业主提出设计要求和评选设计方案;参与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协助业主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合同的履行;督促设计单位限额设计、优化设计;审核设计是否符合规划要点,能否满足业主提出的功能使用要求,审核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的合理性、审核设计方案是否满足国家规定的具体要求和设计规范,分析设计的施工可行性和经济性。 1.2.1.2 施工图设计审查: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与标准,对施工图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的独立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2.1.2.1 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题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 1.2.1.2.2 是否符合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 1.2.1.2.3 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是否有损公众利益。 1.2.1.4进度控制 审核承包单位的总进度计划。 审核施工进度网络图,分项流程图,实施目标管理,确保总进度计划 实现。 在每月进度协调会,检查各分项的工序衔接和计划落实,协助业主协调解决影响进度落实的具体问题(设计、物资供应、资金、外界干扰等)。 审批承包单位延长工期的申请。 分阶段协调施工进度,及时提出调整意见,控制工程进度。 1.2.1.5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协助业主做好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并审查承包单位各项施工准备,协助建设单位下达开工通知书; 督促承包单位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并督促其实施; 督促承包单位严格按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控制工程质量; 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督促承包单位对工程阶段验收及竣工初验,并对工程施工质量提出评估意见;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和参与联动调试和项目交付使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制定监理所需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核对有关表格和证书,并建立监理程序和行政管理系统; 严格检查放线与施工检测; 严格质量管理,监督承包人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施工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质量等级标准并积极争创优质奖杯; 审核施工总承包人提出的分包人的资质,并提出意见; 全面检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复核承包人已完工程量月报表,并提出书面意见;负责现场技术核定单的签证,如涉及费用的须事先征得业主认可后予以签证; 组织总承包人、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分析及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监督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并对事故处理进行验收和签证; 参加市区有关部门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考核及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