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4、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③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④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⑤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⑥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⑦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⑧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⑨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⑩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5、监理员职责: ①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②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签署原始凭证; ④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⑤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⑥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C.4监理工作制度 为确该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投资,按期投入使用,我公司决定该工程全面实行全过程施工监理,为确保施工监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提高监理水平,根据《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有关法规,特制定监理的管理规章制度。 1、监理人员守则 1、维护国家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积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5、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得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坚持独立、自主、公正地开展工作。 2、监理工作纪律 1、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 2、认真履行工程监理合同所承诺的义务,承担约定的责任。 3、不泄露所监理工程需保密的任何事项。 4、不得接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津贴、报酬和礼金。 5、不参加被监理单位的任何宴请或娱乐活动。 6、不与材料供应单位发生任何经济往来,并不得推荐任何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