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项目为高层办公类公共建筑,平面呈凹字形布局,前面为主楼,后面两侧为裙房。主楼共十一层,设地下室一层,地下室在非战时做为停车库,战时做为掩蔽设施。主楼各层为内廊式布局,一层设门厅,为纪委办公区,二层为机要局办公区,三至六层为政府办公区,七层为党委办公区,八层为县政协办公区,九层为县人大办公区,十层为县委办、县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办公区,十一层为网管、档案区。主楼设电梯四部,楼梯三部。左侧裙房为中庭式二层办公用房,设地下室一层,右侧裙房为一层报告厅。本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为五十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本工程划分为三个防火分区:主楼为一个防火分区,左侧裙房为一个防火分区,右侧裙房为一个防火分区,建筑耐火等级:一级。 (二)基础及上部结构概况 主楼部分采用柱下筏板基础,筏板基础地基以第5层圆砾层为持力层,入持力层深度300,地基承载力特征值300Kpa。筏板厚度:局部1650、1350(大体积砼),大部分为800, 在7-8轴间设后浇带一道。筏板顶面标高为-6.69。 主楼地下室墙体为300、250厚钢筋砼墙,墙与筏板、顶板施工缝设钢板止水带。地下室顶板厚200,在7-8轴间设后浇带一道,地下室顶板最大梁长15.6米,最大梁断面500X1200。基础垫层采用C15,QL、GZ、GL采用C20,承台、筏板、地梁、柱、梁、顶板、墙采用C40,P6。 主楼层高:地下室4.5米,地下室夹层2.19米,一层3.9,二层以上3.6米,主楼结构砼:柱C40、C35、C30,板梁C35、C30,最大柱断面:900X900,主筋、箍筋均采用III级钢筋。主楼楼板板厚120,主筋均采用III级钢筋,分布筋采用I级φ6,主楼上部结构梁最大梁长15.6米,最大梁断面400X950,主筋、箍筋均采用III级钢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