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类似的项目监理经验;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系统”备案;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监理业务,业绩、财务及信誉良好;项目总监需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中必须有2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项目总监不得再承担其他工程项目工作。 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4、投标人所报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等主要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6、开标时,投标申请人必须携带下述证件的原件及证件复印件;以下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二套)(加盖企业公章)到开标现场,原件供专家查验,复印件供开标时备查(现场提交)。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⑵资质证书(副本)、保证金交付后银行出具的单据 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⑷项目总监需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中必须有2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⑸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⑹企业出具的项目总监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务承诺书 ⑺河南省水利厅信用信息备案证明(可以从网上下载打印) ⑻《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标时间截止前在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结果证明原件) ⑼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⑽2009年以来企业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 ⑾2009、2010、2011年度经国家正规审计单位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 (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或复印件,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