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第一条投标单位须知 1.1投标单位应认真研究全部的招标文件。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单位应承担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的全部费用,招标单位对这些费用一概不负任何责任。 1.3此招标文件及答疑会议纪要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的重要依据,也是日后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与中标单位的中标书同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投标单位予以重视。 1.4投标单位在参加本工程招标活动中,必须由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参加,不得委派其它人员参加,若有发现均按中途退标处理。 1.5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本工程的招标各项活动,并在开标时带齐应验的法定代表人的证明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证件。如证件不符、不全者即取消投标资格,如缺席按中途退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