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2.1.4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资质。3.拟投入的项目总监须具备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 2.1.5不允许任一投标人对同一标的物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2.1.5.1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同一标的物提出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2.1.5.2任一投标人不准以任何方式参加其他投标人对同一标的物投标。 2.1.6投标费用 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一概自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2.1.7投标文件的处理 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2.1.8保密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予以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