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8、勘察现场 8.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提供给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理解、推论和结论概不负责。 9、合同由中标人和建设单位签订。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10、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必须指派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总监及各专业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在工程监理期间未经建设单位允许不得更换。 9.1、该项目总监在主体工程未完成前不得担任其他工程的总监,各专业非可兼职的监理人员在工程监理期间不得同时负责除本工程外的其他工程。 9.2、监理人应充分考虑监理人员的组成,确保总监驻现场每天不少于6小时,每周不少于3天,否则,建设单位将扣除监理人违约金(1000元/天)。 9.3、经过考察的总监和各专业非可兼职的监理人员不得变更,否则,建设单位将扣除监理人违约金(2000元/天) 9.4、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11、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所报项目总监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携带有关资格等证明资料原件(备查),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以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