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3.踏勘现场 3.1招标人不统一安排现场踏勘,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进入现场考察,可与招标人联系,招标人将给予支持,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3.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任何责任。 3.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自理。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资料费另计,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