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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建筑工程(核心建筑)监理合同 62P

  • 资料大小:66.8 KB
  • 运行环境:NT/2000/XP/2003/Vista
  • 资料语言:简体中文
  • 资料评级
  • 授权形式:资料共享
  • 更新时间:2020-09-15 15:31
  • 发布作者:Pig-飞不上天的猪
  • 插件情况 无插件,请放心使用
  • 文件类型 RAR
  • 解压密码:gc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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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建筑工程(核心建筑)监理合同 62P
介绍: XX项目一期工程(核心建筑)监理,XX项目位于XX,位于XX以东,XX以西,XX以北,XX以南,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112695㎡(约1669亩)。计划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用地面积为477312㎡(约716亩)。 本次建设内容为一期核心建筑工程,包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行政办公组团、会议和学术交流组团、教学科研组团、图书馆和学生中心组团、食堂及相关配套工程等。一期工程(核心建筑)拟建总建筑面积27291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8985㎡,地下建筑面积33928㎡。单体公共建筑最大高度约31米,单体公共建筑最大面积约23752㎡。 监理人员 1、监理人派驻到工程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监理人员,必须能够适应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服务工作。并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人员的资质、配额,且须经委托人审核同意。 2、监理人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承诺投入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在合同中附上监理人员总架构表,全部监理人员名单和资格报委托人备案后,未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不得擅自调换人员。 3、委托人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的派驻人员。 4、为了履行监理服务,监理人应在监理规划中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建设单位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 5、即使是委托人要求或同意更换的监理人员,其代替人员的资质仍应得到委托人的认可,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监理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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