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 “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 “工程建设监理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 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 按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细则; ● 按照建设监理细则进行建设监理; ● 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建设监理意见; ● 建设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引自建设部和国家计委《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监[1995]第737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