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细则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条所界定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所称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是指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对施工现场生产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活动。 目录 1.适用范围 3 2.编写依据 3 3.职责 4 4.总则 4 5.安全监理的内容 5 5.1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5 5.2施工安全风险较大的工程的监理理方法和内容 5 5.3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 6 6.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程序 7 6.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7 6.2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审核 8 6.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8 6.3.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8 6.3.2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性审核 8 6.4审核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格 10 6.5审核四新使用的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10 6.6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 11 6.7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11 6.8现场的监督与检查 11 6.9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处置 11 7.施工组织设计与部分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核与现场检查控制要点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