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工程监理人员依据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了监理。为了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我们做了以下监理工作: 1、 认真审阅了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以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目标和质量措施、施工单位已按照执行。 2、 施工单位按照工程设计要求以及设计变更、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以及设备进行了检验,监理工程师进行了审核签字。对工程所使用的钢材、水泥、红砖、砂、石料、防水材料、门窗等重要原材料、门窗构件、等均做到“三证”齐全,杜绝了不合格材料用到工程上。 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在监理工程师监督下现场取样、制作、养护条件和强度符合施工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 3、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按照监理规划规定的要去及公司各项制度,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工程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 4、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和缺陷,共发出监理通知单 1 份,以及口头通知多次,施工单位均进行了及时整改,并经总监理代表检查验收,施工单位均进行了及时整改,并经总监理代表检查验收,施工中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基本完整。 5、在施工过程中,各阶段的施工验收工作均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对地基验槽、基础结构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组织了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参加的验收,验收结论符合勘察、设计和施工技术标准要求。 6、施工单位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程序和组织符合要求。经检验评定单位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