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01 建设工程开工的基本条件是: 1. 制定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保证施工安全的各项措施。 2. 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已按规定程序交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3. 具备执业资格的各关键岗位人员已按规定配备。 4.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作业人员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 5. 各种报建手续已批准,已申报安全生产监督,并已取得施工许可证。 1.02 施工现场应当实行封闭管理,并实行围挡作业。围挡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围挡高度符合行业标准的规定。出入口应固定并设置大门和有关标志牌,配备门卫人员,并建立门卫制度。禁止与施工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