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建筑业健康有序的发展,离不开规范有效的法律环境。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过程,实际是在一定的法律环境下,围绕着如何履行建设工程合同(以施工合同为主)的一系列行为的总和。建造师作为工程项目管理团队的核心,必须具备较高水平的合同管理能力,熟悉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这是确保工程项目管理目标依法、依约实现的必然要求,也是承包商保护其合法权益的客观需要。更为紧迫的是,我国加入WTO后,中国建筑承包商不仅要继续面对国内的激烈竞争,还将面临来自跨国承包商巨头在更高层面上的竞争。而前者与后者的差距更多地体现在合同管理水平和法律意识方面,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缩小这种差距,那么中国承包商无疑将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下风,甚至被淘汰出局。 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本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把“建设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纳入到要求建造师应当掌握的知识体系中。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设置于综合考试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中,共有知识点22个,其中要求掌握的有14条,熟悉的有4条,了解的有4条。 在学习大纲这部分内容时,要求学员通过学习形成两个知识体系:第一,要求一级建造师充分掌握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合同管理的基本要求,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个清晰完整的合同知识体系;第二,要求一级建造师充分掌握我国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并在此基础上初步形成一个清晰完整的法律知识体系。这两个知识体系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的。合同始终依存于一定的法律环境,而法律则通过合同调整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建立合同和法律这两大知识体系,是提高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合同管理水平和法律意识,进而实现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实现质的飞跃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