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商务区A区经营性公建项目一期1、4—6、8—19、21—28、35号楼,共25栋,坐落于静海县北环工业区,总建筑面积约为37500m2。 1、 要求施工单位在正式进行桩基施工前,将经过施工方技术主管部门批准的桩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现场监理审查,对工程关键、特殊部位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做出专项施工方案。 2、 接到报送的桩基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先进行初步审议,然后提交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监理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需要修改、补充的地方提出意见,经施工方修改、补充符合要求后,监理将审核结果书面批复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