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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采暖及工艺管道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 资料大小:31.5 KB
  • 运行环境:NT/2000/XP/2003/Vista
  • 资料语言:简体中文
  • 资料评级
  • 授权形式:资料共享
  • 更新时间:2016-06-16 15:17
  • 发布作者:2794901225
  • 插件情况 无插件,请放心使用
  • 文件类型 RAR
  • 解压密码:gc5.com
  • 安全检测 瑞星 江民 卡巴斯基 金山
介绍: 4.工程变更洽商 (1)施工图纸是施工依据,任何人不能随意改图,如确实需要修改,必须经设计认可后办理洽商手续,应坚持有变必洽、先洽后干的原则。凡牵涉到经济增减项目的变更,必须先经建设单位签字认可、监理同意后方可办理。要严格控制提高或降低档次的变更,并注意其对其他工种的影响。 (2)工程变更需经建设单位下发,设计不能直接下发到施工单位。凡超出合同的重大变更或增减功能的补充图纸,施工单位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办理增减预算和延长工期的协议,监理认可后实施。 (3)工程变更洽商应能满足编制施工预算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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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采暖及工艺管道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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