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六、 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一)、 安全会议制度 1. 首次安全生产工作交底会: (1) 在工程开工前由总监召集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并邀请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召开首次安全生产工作交底会议,分析并列出施工过程中各个阶段及分部、分项存在的主要危险源具体部位及监控点,并研究对危险源的控制要求的对策。 (2) 交底会上总监理工程师以“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控制办法告知书”的形式将所列重大危险源控制内容及要求书面对施工总包单位进行告知,并履行签收手续。 (3) 要求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凡涉及到的分部、分项部位一一对罗列出的重大危险源,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应急方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 2. 安全生产管理例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管理例会(可与每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检查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及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情况。 3. 安全现场会议:每月视情组织一至二次,主要针对好的和差的典型部位进行组织(可与每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是:检查上次会议执行情况,汇报进度情况,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械及现场施工安全状况,及必要的新议程,并确定下次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对所发现是危险源及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由监理项目部根据会议情况专项编制《安全监理现场会议纪要》或在工程例会纪要中反映上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