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现场监理人员日常工作程序 一、巡视检查:1、每日巡视不少于2次,要做到,全面、仔细、认真。 2、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巡视情况记入当日监理日记。 二、监理日志:1、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当日工作中发生的事件、活动,真实客观、完整地记录下来。 2、客观地反应所监理工作情况,并为工程质量和现场监理活动的追溯提供依据。 3、逐日填写,字迹清晰,用碳素笔或钢笔。 4、要注明工程名称、日期、天气情况、监理人员名称。 5、每15天要有总监理师评价及签署意见。 三、现场例会:1、由总监理师或专业监理师组织,有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等相关人员参加的现场协调会。 2、一般每周召开一次。 3、建设单位或者承包单位如临时召开专题会议,应向监理处提交会议主题、与会单位、人员、召开时间的书面请求。 4、监理处确定有必要召开后,应在一天内与有关单位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发出会议通知。 5、现场协调会/专题会会议纪要由总监签字并盖项目部章,与会人员签到表由监理处保存,工程竣工后归入监理文件包。 四、工作联系单:1、监理工作联系单须明确联系事由、具体内容、要求采取的措施及监理意见。 2、发出监理工作联系单后,专业监理师应及时联系有关单位查询处理意见。 3、发出的监理工作联系单,必须签名盖章并填写监理文件发放记录。 4、监理工作联系单的主要内容记入监理日志。 5、监理工作联系单在工程竣工后归入监理文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