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钢结构构件制作前,制作单位应按施工图设计要求,编制构件制作的工艺报告。钢结构构件制作应按审定的工艺报告进行制作。放样、号料与切割放样、号料应根据工艺要求预留制作和安装时的焊接收缩余量及切割、刨边和铣平待加工余量。气割允许偏差应符合验收规范7.2.2表的规定。机械剪切的偏差应符合验收规范7.2.3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