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分部工程概况描述:分部的桩基工程已完成,本细则系钢筋混凝土承台及基础梁分项的混凝土施工监理工作的实施细则。根据设计图:承台面标高为-1.0米(相当于黄海高程5.850米)。各承台底标高不同,单桩承台为-1.50米;双桩承台和四桩承台为-1.55米;五桩承台和六桩承台为-1.70米;三桩承台和八桩以上承台为-2.00米。本分部工程所包含分项工程及分包单位:本分部所包含的桩基承台与钢筋混凝土基础梁由XX建筑工程公司承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