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开挖浅的条基,如不放坡时,应先沿灰浅直边切出槽边的轮廓线,然后自上而下分层开挖。每层深度600mm为宜,每层应清底和出土,逐步挖掘。在挖方上侧弃土时,应保证边坡和直立壁的稳定,抛于槽边的土应距槽边800mm以外。在接近地下水位时,应先完成标高最低处的挖方,以便在该处集中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