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公路机电、房建、环保工程完工并具备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后由项目法人向负责该项目质量监督的质量监督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同时须提供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和监理单位评定合格的评分资料。质量监督机构应在收到书面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组织公路机电、房建、环保工程的质量鉴定,在工程质量鉴定结束后,向项目法人出具工程质量鉴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