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八、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检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3、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