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监理范围及工作内容 1.1监理工作范围: 1.1.1熟悉施工图纸,并将发现的问题汇总,书面提交建设单位转设计单位;参加设计交底; 1.1.2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提出审核意见,并监督其执行; 1.1.3审查并确认施工总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 1.1.4监督承包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图及有关文件,并遵照国家及当地政府发布的政策、法令、法规、规程、标准及管理程序施工,控制工程质量; 1.1.5监督承包单位按照施工合同和承包单位编制的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控制工程进度; 1.1.6审核及会签工程变更文件; 1.1.7组织对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1.1.8定期主持召开监理工作会议,检查工程进展情况,协调各方之间的关系,处理需要解决的问题; 1.1.9每月编制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汇报工程进展和监理工作情况; 1.1.10认定工程量与进度,签署工程款付款凭证; 1.1.11监督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消防、文明施工及环保卫生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1.1.12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1.2监理工作内容: 1.2.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参与设计交底;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查验施工测量放线成果;第一次工地会议;施工监理交底;检查开工条件。 1.2.2施工阶段的监理: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控制;施工合同其他事项的管理;监理资料的管理。 1.2.3工程保修期的监理:工程进入保修期,监理单位定期回访;设专人检查承包单位在保修书规定的内容和范围内缺陷修复的质量;对建设单位反映的工程缺陷原因及责任进行调查和确认,并协助进行处理;做好保修期监理工作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