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二、 监理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 (一)监理范围: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监理,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 (二)监理工作内容: 1、报送监理规划及监理细则。 2、合同履行期间,定期或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提供旬、月、年度监理报告及专项监理工作报告。 3、各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 (1)施工阶段(包括但不限于): ①协助业主制定各项工程管理目标(包括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并监督目标具体实施。 ②审查施工单位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编写开工报告。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其实施, ③本项目目标为合格。 ④审查工程使用的设备,及其他原材料的质量,必要时进行抽查和复验,检查安全防护设施。 ⑤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必要时应配合工程施工的需要进行24小时日夜监理,控制工程质量;对工程量进行复核,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⑥提出进度控制节点计划,并监督执行,分阶段协调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出调整意见,控制工程进度;在工程完工后督促承包商完成竣工结算,并对结算进行初审;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调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争议。 ⑦签证管理中,监理单位应严格落实规范化管理要求,认真核实承包商原始申报数据,对量价进行审核,提供初审意见并应标明有争议的焦点问题。 ⑧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 ⑨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的质量,进行必要的抽查和复验。 (2)竣工阶段 督促整理合同文件及工程档案资料;负责工程竣工预验收,对工程范围、工程质量等进行复核,并督促整改,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