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正式验收,验收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宣布正式验收组织机构及成员。 二、验收监督组介绍参加正式验收监督人员,核查各质量责任主体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专业人员资格。 三、施工、监理单位介绍初步验收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公示的投诉处理情况 四、宣布验收人员分组(资料、建筑、设备、通讯等若干组)情况,介绍各专业验收组组长,安排检查时间。 五、各验收专业组对初步验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监督人员进行监督。 六、各专业组组长汇报复查情况,提出需要整改的问题 七、各质量责任主体发表验收意见 1、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进行质量自评,有无违反强制性条文,是否同意通过验收及移交建设单位; 2、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说明勘察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同意验收合格; 3、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说明工程是否按图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同意验收合格; 4、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说明是否按要求进行监理,是否同意验收合格; 5、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说明是否同意验收合格,是否同意接收。 6、总监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根据各质量责任主体验收意见形成验收组竣工验收意见并宣读。 八、验收监督组发表监督意见,并对备案条件做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