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监理工作内容 包括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七方面。具体主要有以下内容: 3-1 参与分项、分部工程、关键程序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3-2 审查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并认可; 3-3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总体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3-4 核查网络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 3-5 审查施工单位开工申请报告; 3-6 审查施工单位质保体系和质保手册并监督实施; 3-7 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 3-8 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件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3-9 参加主要设备的现场开箱检查,对设备保管提出监理意见 3-10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有权下达“暂停施工”的通知,并报业主; 3-11审查施工单位工程结算书; 3-12监督施工合同的履行,维护业主和施工单位的正当权益; 3-13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时,应书面报告业主 并提出建议; 3-14协助业主办理规划、报建、质量监督等与工程相关的所有手续; 3-15协助业主办理结算和保修阶段发生的有关事项; 3-16编制整理监理工作的各种文件、通知、记录、检测资料、图纸等,合同完成或终止时移交给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