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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站桩基及机房土建工程监理作业指导书 48P

  • 资料大小:4.88 MB
  • 运行环境:NT/2000/XP/2003/Vista
  • 资料语言:简体中文
  • 资料评级
  • 授权形式:资料共享
  • 更新时间:2020-08-26 14:31
  • 发布作者:Pig-飞不上天的猪
  • 插件情况 无插件,请放心使用
  • 文件类型 RAR
  • 解压密码:gc5.com
  • 安全检测 瑞星 江民 卡巴斯基 金山
基站桩基及机房土建工程监理作业指导书 48P
介绍: 钢筋品牌应在省或市公司指定的范围内。钢筋进场时,应按规定检查产品合格证或出厂检验报告,并在监理人员见证下取样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光圆钢筋(1级钢)的出厂检验报告和复检报告主要力学性能指标:屈服强度fy≥235MPa、抗拉强度fu ≥370MPa、伸长率≥25%、冷弯合格、含碳量应在0.14%~0.22%间、硫磷含量均≤0.05%。 变形钢筋(2级钢)主要力学性能指标:屈服强度fy ≥335MPa、抗拉强度fu ≥510MPa、伸长率≥16%、冷弯合格、含碳量应在0.17%~0.25%间、硫磷含量均≤0.05%。 钢筋表面应平直、无损伤,不得有裂纹、颗粒状或片状老锈。保管时间较长,锈蚀较为严重的钢筋应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水泥、砂、石子等原材料进场时,应遵循“先检验,后使用”的原则。水泥应分品种、级别、批号对其强度、安定性等指标进行复检,32.5级安定性必须合格,初凝时间大于45分钟、终凝时间小于600分钟、3天抗折强度不小于2.5MPa、28天抗折强度不小于5.5MPa 、42.5级3天抗压强度不小于 11MPa、28天抗压强度不小于32.5MPa。 水泥生产日期超过3个月的,该水泥经试验鉴定后,按试验结果使用。安定性不合格的水泥不可用于工程(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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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站桩基及机房土建工程监理作业指导书 48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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