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考勤规定 1、员工考勤由项目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负责考核,自每月1日起至月末; 2、考勤表、请假单每月1日送交办公室,迟送三天以上,一次处罚人民币20元。 3、考勤要真实反映每一个员工的出勤状况,员工有如实申报的义务,项目负责人有如实填报的责任,如发现不如实填报者,给予项目监理部相应处罚,还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除名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