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第一章 监理工作内容 遵照本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的规定,具体主要由以下四个方面组成: 1.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 1.1.1审查核对施工图纸; 1.1.2检查开工前需办理的各类手续; 1.1.3检查施工现场。 1.2施工实施阶段监理工作 1.2.1审查施工单位各项准备工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施工许可证后与建设单位共同下达开工令; 1.2.2督促施工单位施工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和实施; 1.2.3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其实施; 1.2.4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 1.2.5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分包单位资质; 1.2.6编制月用款计划;复核已完工程量(含变更工程量),签署工程月用款报告;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变更应及时批报; 1.2.7审核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的质量,必要时进行抽查和复验; 1.2.8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必要时,应配合工程施工的需要进行24小时日夜监理,控制工程质量。对关键工序的实施旁站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