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砌体工程监理细则内容
1准备阶段:
1.1熟悉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组织或协助业主做好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对施工单位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做好记录,编制或审查会审纪要。
1.2.1施工单位运抵现场的水泥必须符合设计与有关规范要求,应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或试验报告。主体工程禁止使用年产量低于8.8万吨的立窑水泥。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应对进场水泥的品种、标号、出厂日期、出厂编号、生产厂家进行检查核对,并按进场数量、批次、编号及取样送检要求通知专业监理工程师和见证员进行见证取样与送检。应在检验合格并提供符合规定标准的试验报告,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向专业监理工程师申请报验。同一厂家、同一编号袋装水泥200t为一个检验批,散装水泥500t为一个检验批。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1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复查结果使用。不同品种水泥不得混用。
1.2.2施工单位运抵现场的砂必须符合设计与有关规范要求,应提供质量合格证,并按进场数量、批次和有关规范自检合格后通知监理人员进行见证取样与送检,检验合格后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随附试验合格的报告。检验不合格,应在监理人员监督下将不合格材料清退出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记上作详细记录。严禁使用海砂。
1.2.3施工单位拌制砂浆如需要采用外加剂,应提供外加剂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并按规定见证取样与送检。检验合格后,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1.2.4施工单位应根据进场的水泥、砂、外加剂,在见证取样的同时,按设计确定的砂浆标号向检测单位申请配合比设计。
1.2.5施工单位运抵现场的砖(实心砖、多孔砖和空心砖)必须符合设计与有关规范规定,应有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应按进场数量、规格、批次进行自检。烧结砖每15万块,多孔砖5万块,灰砂砖及粉煤灰砖10万块各为一个检验批。在自检合格后通知专业监理工程师和见证员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与送检,在检验合格后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1.2.6监理人员应切实加强砌体材料质量监控,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砌体材料试验检测报告(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应资质)。在确认符合要求时签返《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未经取样检测或试验检测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并监督不合格材料清退出场,并作好相关记录。必要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对需要存证事项以《监理工作联系单》通报业主或相关单位。
2.1施工工艺及监理工作程序:
砌体材料准备--通过监理审查--基层处理--监理巡查--弹线放样--向监理进行放样报验--复验通过--砌体施工--监理巡查--施工单位自检评定--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报验--监理复查合格报验通过--下道工序
3.1监理要点:
3.2.1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应要求施工单位努力达到A级或B级水平。
3.2.2砌体材料应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配筋砌体所用钢筋应符合相应规范规定。多孔砖砌体不应用于 0.00以下标高的墙体和基础。厦门市从2002年9月1日起基础以上部位禁止使用烧结实心砖。砖应提前1-2d浇水湿润。楼屋面砖堆载不得超过楼板的允许荷载值。
3.2.3砌体施工:放样准确、组砌正确、砌筑顺序合理(从低标高处砌起)。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必须同时砌筑,不能同时砌筑时应按规定留槎、接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2/3。临时施工洞口留置,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洞口宽度不应超过1m。脚手眼留置符合规范要求。应根据气候情况控制好墙体砌筑的自由高度。240承重墙的每层墙最上一皮、砖砌体的阶台水平面上及挑出层应整砖丁砌。砖过梁砌筑应符合要求。砌体灰缝厚度控制在8-12mm之间,饱满度不得小于80%,竖缝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做好预留、预埋工作,不得打凿墙体或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槽。宽度超过300的洞口上部应设置过梁。在宽度小于500mm的承重墙段及壁柱内不应埋设竖向管线。
配筋砌体、填充墙砌体除应按上述要点监控外,还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监控:1.配筋砌体:钢筋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筋应有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和隐蔽验收记录。水平灰缝中钢筋的锚固长度不宜小于50d,且其水平或垂直弯折段的长度不宜小于20d和150mm。钢筋搭接长度不应小于55d。构造柱浇灌砼前应检查其落地灰、砖渣和其他杂物清理及砌体与模板浇水湿润情况。每一验收批构造柱砼至少制作一组试块,其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构造柱与墙体连接处留置马牙槎应先退后进,每120mm墙厚预留拉结筋1 6@500,伸入墙体1000mm。2.填充墙砌体:用轻骨料砼小型空心砌块或蒸压加气砼砌块砌筑墙体时,其底部应砌筑烧结普通砖或多孔砖或现浇砼坎台,其高度不宜小于200mm。上述两种材料不应与其他块材混砌。蒸压加气砼砌块搭接长度不应小于砌块长度的1/3。轻骨料砼小型空心砌块搭接长度不应小于90mm。竖向通缝不应大于2皮。水平缝厚度宜为15mm,竖缝宽度宜为20mm。填充墙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留一定空隙,并至少间隔7d后,再将其斜砌顶紧。
3.2.4砌筑砂浆: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应设置计量装置,按配合比设计进行数量控制。搅拌时间不得少于2min,掺用粉煤灰和外加剂时不得少于3min,掺用有机塑化剂时应为3-5min。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3h和4h内使用完毕。砌筑时的铺浆长度不得超过750mm。当施工期间最高温度超过30度时,应分别在拌成后2h和3h内用完。砌筑时的铺浆长度不得超过500mm。
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每次至少应制作一组试块。试块应见证制作与送检。当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时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1.0质量控制标准:
砖砌体的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1轴线位置偏移10用经纬仪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2垂直度每层5用2m托线板检查
全高≤10m10用经纬仪、吊线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10m20
砖砌体一般尺寸允许偏差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抽检数量
1基础顶面和
楼面标高 15 用水平仪和尺量检查 不应少于5处
2表面平整度清水墙、柱5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有代表性自然间10%,但不应少于3间,每间不应少于2处
混水墙、柱8
3门窗洞口高度(后塞口) 5 用尺检查 检验批洞口的10%,且不应少于5处
4外墙上下窗口偏移20 以底层窗口为准,用经纬仪或吊线检查 检验批的10%,且不应少于5处
5水平灰缝垂直度清水墙7 拉10m线和尺检查 有代表性自然间10%,但不应少于3间,每间不应少于2处
混水墙10
6清水墙游丁走缝20 吊线和尺检查,以每层第一皮砖为准 有代表性自然间10%,但不应少于3间,每间不应少于2处
构造柱尺寸允许偏差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抽检方法
1柱中心线位置10 用经纬仪和尺量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2柱层间错位8 用经纬仪和尺量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3柱垂直度每层10 用2m托线板检查
全高 10m15 用经纬仪、吊线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10m20
填充墙砌体的砂浆饱满度及检验方法
砌体分类灰缝饱满度及要求检验方法
空心砖砌体水平 80% 采用百格网检查块材底面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
垂直填满砂浆,不得有透明缝、瞎缝、假缝
加气砼砌块和轻骨料砼小砌块砌体水平 80%
垂直 80%
5验收阶段
5.1质量标准执行GB50203-200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DBJ13-20-1999《现浇钢筋砼(屋面)板及砌筑墙体的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DBJ13-26-1999《房屋建筑外墙和屋面防水技术规范》、JGJ137-2001《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
施工单位完成每一砌体分项工程后,自检合格,填写《砌砖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填报《砌体分项工程报验申请单》。
监理人员根据施工单位的相应质量检验评定表对分项工程进行检查,核实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资料和质量自评结论,并根据有资质的试验单位的《砂浆试块强度试验报告》、《砼试块强度试验报告》。对砂浆及构造柱砼的强度进行评定,作出砌体工程观感评价。合格者签返《砌体工程报验申请单》并在质量等级记录上签认;不合格则退回《砌体分项工程报验申请单》,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重新报验。必要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施工单位整改后填报《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重新报验,监理人员复验合格后予以签认。
5.2检验方法和检查数量:
A.观察、靠尺、塞尺、卷尺、拉线、百格网;
B.检验批按砌体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协会单位自检数量的30%,且不得少于三处。
5.3施工单位完成主体各分项工程后,自检合格,内业资料基本齐全,将砌体分项资料并入填报《主体工程报验申请表》,要求进行主体工程验收。只有在主体工程验收合格,有关各方在验收记录和验收会议纪要上签字确认、验收过程所提有关问题整改完成后方可进行砌体隐蔽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