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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监理细则

市政道路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监理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漳平市外环东路一支路道路A标段工程的施工阶段安全文明监理工作。

二、现行与施工安全有关的主要法律、法规、规范、规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建筑法》《消防法》
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年版施工安全部分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88
4.《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5.《福建省建筑模板技术政策公告》闽建科[2002]9号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指南》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8.与建筑施工有关的行业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规章等

三、开工前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监理

1、应检查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情况,落实施工场地的围护、临时设施、五牌一图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2、要求承包商提供如下安全管理工作资料,报监理部审查:
1)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从业人员资格,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3)总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协议(有总分包项目发生时);
4)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5)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根据工程的具体特点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配套):
a.临时用电方案;
b.土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含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相邻建筑物的保护等;
c.模板工程施工方案;
e.特种作业施工方案等。
3、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应具备的基本安全条件:
场地三通一平、场地围护、临时设施、五牌一图等安全文明措施已完成,项目安全保证体系及组织机构已建立,人员资格符合要求并已按投标或与业主协商同意的人员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已完成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与交底,总分包安全管理责任明确,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已通过审批,临时用电已按用电方案施工完成并通过验收。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时应注意的事项:
1)承包商报审的资料及方案应加盖与合同相同的印章(或有效的委托印章),有编制、审核、批准人的签名,施工组织设计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2)当报送的人员名单与投标时的承诺或与业主协商的人员不一致时,原则上应调换同等条件和专业的人员并书面申请经业主同意,所报人员中有非本单位人员时应提供有效的聘用手续,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变更时应向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报备手续。
3)各专项方案应根据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审查,特别是要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四、施工组织设计与部分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核与现场检查控制要点:

1、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符合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和有较为全面的安全技术措施,除应有土方工程、施工洞口及临边防护、场内运输及人行通道、排水、与外电架空线路的间距控制,防火、防毒、防雷等,临街、临人行通道、民房的防护隔离等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有特殊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如爆破、脚手架等,此外还应有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如夏季、雨季、台风季节等。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审查与现场控制要点:
临时用电方案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要求,作业电工必须持上岗,承包商应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并按程序完成审批(经企业安全技术部的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报送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批准)。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用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必须符合JGJ46-88表3.1.2所列数值。其中1KV以下为4m,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与用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JGJ46-88表3.1.3的要求。其中1KV以下为6m。
施工临时用电应采用TN-S系统。
电缆线应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架空电缆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2.5m。
架空线路其线径、线间距离、高度、杆距、横担、拉线做法应符合要求,木制电杆稍经应不小于130mm。架空线路严禁架设在树上、脚手架上。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开关箱中必须设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30mA,动作时间0.1 s),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
临时用电方案需要变更时,应按原审批程序办理变更批准手续。临时施工用电施工完成,应由承包商安全部门对照方案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备案。
临时施工用电线路应加强日常维护与检查,对存在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
3、施工机械施工安全现场控制要点
现场使用的轮胎吊机和履带吊机均经劳动局检验合格,取得起重机械《使用许可证》。
吊机、推土机、挖土机、装载机等施工机械的操作人员和起重指挥人员均经国家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
各类机械在使用前必须对主要安全部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马上报告,修复后方可使用。
使用时,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吊机靠近电线的地方施工作业时,机械的各部位与带电体之间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汽车驾驶员及车辆应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合格有效证件,随时出示给安全检查人员检查,运输车辆配备倒车时会自动显示的倒车灯或倒车警笛。
驾驶员出车前必须对所驾车辆进行检查,在确认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状态良好后才能进行作业,确保安全。
每天清理运输道路,防止跌落的散石扎破轮胎或蹦出伤人; 随时平整现场道路,保证车辆运行时有足够的稳性;车辆按规定速度和路线行驶,禁止超速超载;听从现场指挥;夜间作业现场要有足够的照明。
4、管道施工安全现场控制要点
沟槽开挖必须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放坡,当必要对沟槽侧进行支护时必须进行有效支护,开挖土方严禁直接堆放在沟槽侧;
当沟槽有地下水时,要有有效排水措施,尽量保证干槽施工;
机械作业时要有专人指挥,沟槽开挖后两侧应进行必要的围护,设立安全明示牌,要有专人对槽边坡进行巡视观察,当有塌方迹象时应及时报告处理。
5、施工人员安全现场控制要点
参加施工的工人,要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中,坚守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
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6、防台防突风控制要点

承包人应与当地气象局联系,并落实专人,坚持每天收听、记录气象预报,接到台风预报后,启动防台预案。
防台指挥系统:承包人必须建立防台指挥系统,设立防台专线,专人负责,24小时值班,加强防台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抗台物资:承包人必须做好抗台物资的准备和储备,做到物资品种齐全、数量充足。
善后工作:及时组织清理施工现场,检修施工设备,恢复水上设施,以最快的速度恢复生产,把台风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生活用水及食物和生活区进行杀毒灭菌,避免意外伤害。
7、施工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应自觉遵守有关安全法规,不下达有关违章作业的指令,及时制止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行为。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安全监督工作,督促承包商安全管理人员到位,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做好安全施工的检查工作,对不符合有关规范和强制性条文规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及时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必要时报总监批准下达局部停工令。承包商在问题整改完成,隐患消除,经安全人员自检合格后向专业监理工程师申报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被停工的应填报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和复工申请,经总监批准后方可复工。
8、施工现场遇实发安全事故时,应首先做好人员抢救和防范事故扩大的工作,及时向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同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协助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五、文明施工监控要点:

1、工地设置围墙、大门,建立门卫制度,施工道路及场地应硬化。围墙壁沿工地四周设置,高度应为1.8米及以上。工地出入口应设置洗车台,配置高压冲洗设施,设置污水沉淀池,运输车辆进出工地给城市道路造成污染的要及时清理。要保持施工道路通畅。
2、要在现场设立五牌一图和安全文明警示标志,施工机具应设立安全操作牌。进场施工人员应按规定配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3、临街建筑应在外侧沿全高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并在沿长度方向设置防砸棚。
4、材料堆放、机具应根据批准的平面图布置整齐。材料应设置铭牌,注明材料品种、规格及检验结果。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并及时清理运出场外。楼层上垃圾禁止向下抛洒。脚手架及防护棚、网上的废弃物要及时清理。
5、要建立工地安全防火管理制度,设置防火器材,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煤炉、电炉、液化气灶等。
6、要做好现场防止扬尘、噪音、烟气及泥浆污染,夜间施工超过规定时间应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居住区施工要采取防扰民措施。
7、要做好现场卫生管理,及时清理生活垃圾。
8、在建工程不宜作办公与宿舍,自行搭建的临时办公及宿舍应满足安全、卫生和防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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