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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建设工程监理目标的实现,需要监理工程师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对监理程序的有效执行,更需要监理工程师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这是监理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实践证明,组织协调工作是“三控、二管、一协调”中最为重要,也最为困难的一项。只有通过组织协调,使影响监理目标实现的各方主体有机配合,关系融洽,才能实现整个系统的和谐,才能使监理工作实施和运行过程顺利进行,实现预期的目标。本人结合工程实践,谈谈对组织协调的体会和看法,以供大家讨论。

1 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的概念

    从理论上讲,组织协调是指在一个工作系统内,通过信息交换、会议沟通、函件往来、感情联络和研究讨论等方式,消除系统内机构运行产生的矛盾、问题和障碍,确保系统内各个组织机构能够正常运行的手段,从而保证三大目标的实现。

2 结合实践,谈谈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处理好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协调,这是所有工作的根本。总监理工程师要与各专业工程师之间做好协调,特别要抓好人际关系的协调。要采取公开的信息政策,让每个人都了解项目的实施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和危机,经常性地指导工作,与各成员一起商讨遇到的问题,多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大家同舟共济,调动他们的工作的积极性。
     (2)更应该做好系统外部协调,这是所有工作的保障。包括与政府质检部门、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的协调。通过本人数年工程监理实践的体会,与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协调是重中之重。监理目标的顺利实现和与业主协调的好坏有很大关系,所以与业主的协调好是监理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而监理工程师对质量、进度和投资的控制都是通过承包商的工作来实现的,所以做好与承包商的协调工作也是组织协调工作的重要内容。
     (3)在具体协调的过程中,要提高对协调工作的敏感度、灵活性和耐心。

1)协调工作要有预见性。要善于发现各单位之间在结合部位上的矛盾和问题以及各专业工程交叉施工给对方造成的不利影响,要有观察事物变化的敏感度,观察各专业施工何时会出现问题及出现问题未及时解决会产生什么后果,以便提前采取预防措施,做到事前控制,各方都积极响应,将所有相互影响的部位提出来讨论解决,会审后设计方立即将施工图纸进行修改,从而保证了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2)协调要有针对性、处理问题要及时。当矛盾和问题出现后,要及时了解,分析实质,抓住主要矛盾或矛盾的主要方面,有针对性地进行协调处理,使矛盾和问题得以解决,以免矛盾和问题扩大,增大协调工作难度。例如:齐鲁一涧桥一期16#商住楼,施工过程中,设计院考虑减轻楼面荷载,将轻质隔墙厚度由12cm改为9cm,并且下发了设计变更。由于监理人员没有及时通知施工单位,造成施工单位仍然按照原设板厚进料。进场后发现材料不对,要求施工单位重新组织进料,耽误工期一个多月。同时,施工单位也提出了索赔的请求。结果不仅造成了工期延误,还造成了经济损失。

3)协调工作要灵活。在协调处理问题时,有时处理问题的方法,不一定能被对方所接受,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及时改变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例如:可以先让一方提出几种解决问题的方案,让另一方来选择,若不成,监理工程师还可以提出几种方案,供各方选择、认可,总之要找到一个让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从而使问题得到解决。

4)协调工作要有耐心。有时一个问题需要多次进行协调,或者旧的问题还未解决完,新的问题又会出现,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在组织协调时要有耐心,不断地组织各方进行协调处理,直到问题解决为止。但在进度控制中,有时会因某一专业工程施工不能按计划进行,导致整个工程进度拖后,在检查督促无效的情况下,就要以经济手段来约束各方的施工行为。

5)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都确定了,监理工程师还要检查、督促各方执行,以免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只有检查落实了,协调的工作才有意义。

  (4)积极利用好常规的组织协调方法,也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首先,会议协调是进行监理协调的常规方法,会议协调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有关单位与会人员职务应适当。要求与会人员既要了解现场实际,又能够现场决策。职务太高不了解现场情况不便决策,而职务太低不能决策,因此,职务要适中,没有必要把单位大领导都请来。例如:在为举办亚洲杯准备的山东省体育中心绿化工程工地中,工期紧是最主要的问题,同时加上绿化时机,这就要求在进度问题上一点都不能马虎。因此监理机构在每次开会都要求施工单位总经理(决策者)和现场项目经理和工长(执行者)必须参加会议参加工地现场会议,会议形成的决议得到了很好地执行,效果良好。

2)要求与会人员应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各承包商在会前应向总监提交一份书面报告,除了列明前一阶段的进度和下一阶段的计划外,要特别列明下一阶段需要协调的事项内容。只有这样才能有的放矢,保证会议的质量和效率。

3)监理单位不宜唱独角戏。应由各承包商进行全面简要汇报,让其一口气地谈完所有问题,中途不要被打断。而后,监理单位、业主和各承包商就需要协调的事项逐项进行讨论,形成决议。总监应控制好会议进程,讨论应简明,议不及事的题外话和高谈阔论应予以干预。同时,总监应积极行使决策权。

4)书面整理好会议内容,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分发给有关单位。只有形成书面文字,才能提高决议的执行力度,及时纠正不执行会议决议的行为。其次,经常性事项的程序化也是组织协调的工作之一。在具体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按科学的施工程序组织各方协调工作,要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的工作程序和操作程序,坚持按科学的监理程序办事。一定要把握好监理的原则。

3 强调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中的几个原则

   (1)统揽全局的原则。监理单位要明了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量和所有承包商的职责范围,要了解项目的总任务和分任务,做到分任务之间的无缝衔接,消除责任真空和监理盲点。
   (2)公平和公正原则。监理单位要站在公平和公正的立场上,以理服人。要锻炼提高识别真假是非的能力,不被表面现象迷惑。当施工方之间或施工方与业主方之间发生矛盾时,监理工程师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不偏袒任何一方,谁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谁就应承担经济责任。树立监理方在组织协调中的威信,以取得各方的配合和支持。
   (3)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当问题出现时一定要注意从整体的原则考虑具体的处理方式、方法。不能因为其局部利益的保证,而影响总体目标的实现,“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得不偿失。组织协调不仅仅只是一种管理技巧和艺术,更重要的是要把这些技巧和艺术应用到工程实践中去。监理工程师尤其是总监应加强经验的积累和提高管理沟通的训练。这一点显得特别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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