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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楼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理工作

 1、工地例会

  1.1工地例会每周举行一次,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工地例会参加人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工地代表,监理单位: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主管施工的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会议时间控制在一个小时左右,一般不要超过两个小时。
  1.2工地例会由项目监理部记录并起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须经与会各方会签后下发执行。
  1.3工地例会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完成、落实情况,分析事项未完成、未落实的原因;
  (2)检查、分析上次例会安排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完成情况,提出下次例会周期内进度目标及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检查工程计量核定、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支付情况;
  (5)解决各方提出的需要由例会进行协调的有关事项;
  (6)其他需要由会议做出决策的事项。
 
  2、专题会议
  在施工过程中,为解决某项具体问题,由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的会议。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部起草,与会各方会签后下发。
 
  3、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工作
  (1)当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调整、更变、补充时,承包商应报项目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A2表)。
  (2)承包单位应将工程项目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报项目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呈报书面材料、监理部回复认可单)。
  (3)承包单位应将施工过程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如标高测量、轴线测量、垂直度测量、管线位置测量等),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核和确认(填报技术复核记录)。所有测量过程记录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4)项目监理部应对承包商本身或委托的实验室进行考核、考查。考核、考查的内容如下:
  A实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
  B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
  C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D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E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承包单位应向项目监理部申报与上述考核、考查内容相关的资料、证件原件,项目部保留审核意见书面资料和其他资料、证件复印件),以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
  (5)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所有进场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包括施工用工程机械设备),承包单位必须按(A9表)格式报审,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应具备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钢材、水泥、焊条、焊剂、防水材料、主要装饰装修材料等必须具有质量复试证明书。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包括相关质量证明资料不完备),监理人员拒绝签认,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表),书面通知承包单位不得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用于本工程项目。
  (6)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所有施工工序、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等都必须向项目监理部报验。
  A工序、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报验前,承包单位必须经过自检、互检合格并填写相应表格后,再行报验。经检查、验收合格后,签认相应认可单;
  B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验的工序、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通过施工过程的巡视、检查、旁站等方法进行检查;
  C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7)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项目监理部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书,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8)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成质量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由承包商填报复工申请表(A1表),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恢复施工。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向业主报告。
 
  4、施工过程中的造价控制工作
  (1)承包单位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付款办法、付款期限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包括工程预付备料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支付申请表(A5表)。
  (2)项目监理部根据承包单位填报的工程量清单,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由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和签发,并报业主。
  (3)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监理人员应拒绝计量,并拒绝该部分工程款的支付申请.
 
  5、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控制工作
  (1)承包单位应将工程项目施工总进度报送项目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
  (2)承包单位在总进度计划批准的基础上,应编制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报项目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发。当项目监理部和业主认为必要时,承包单位还应编制旬或周工程进度实施计划;
 
  6、施工过程中的其他监理工作
  (1)阶段验收、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房屋建筑部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阶段验收、竣工验收资料(包括阶段验收申请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施工保证资料等)进行审查,组织并主持由业主、设计单位、勘查单位、承包商等参加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预验收。阶段验收、竣工预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承包单位应按要求的时间、质量标准进行整改,整改完成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阶段验收竣工报验单,申请业主组织和主持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并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A业主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B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
  C施工出现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D发生了必须停工的紧急事件;
  E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监理。
  (3)当具备复工条件时,承包单位应报送复工申请及有关材料,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署复工报审表(A1表),承包单位方可继续施工。
  (4)工程变更方面的监理工作
  A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问题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变更图纸、变更书面通知);
  B涉及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工程变更,必须履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手续,否则不得执行变更;
  C任何未经设计单位同意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部不得签署工程变更意见。
 
  7、施工过程中的工程月报
  承包单位每月十五日前,应向监理单位和业主报送当月工程月报。工程月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7.1本月工程实施情况概述。
  7.2本月工程形象进度(一般应以网络图表示,也可用横道图表示)。
  7.3工程进度实际完成与当月计划进度的比较分析(用横道图表示,对主要工序应标注清楚)。
  7.4对工程进度实施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7.5下月工程进度计划安排(子目要求明确到工序,包括人、机、料的安排)。
  7.6工程质量状况:
  (1)本月工程质量情况分析;
  (2)本月在工程质量方面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效果;
  (3)本月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检查、复试,报验情况。

  8、工程量计量及付款申请:
  (1)当月完成并经监理部审定的实物工程量;
  (2)当月请求支付的工程价款。
  9、当月工程实施过程中请求监理、业主解决的问题、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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