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统一的报表格式上报,不得自行设计和采用其它表格;
(二)报表填写应做到:及时、真实、准确、规范,文字清楚,内容齐全,不得弄虚作假或者漏页、漏项;
(三)月、季、年报填写迄止时间的规定:
1.月报: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2.双月报:为双月的25日(二、四、六、八、十、十二);
3.年报:为上年12月26日至本年12月25日;
(四)监理单位于当月28日前、季末月底前、年末12月底前,分别将工程监理月报、季报、年报上报指挥部各一份;
(五)各类报表的数据要真实、文字阐述要准确,签字盖章要规范齐全;
(六)在实施监理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向指挥部书面报告监理工作情况。工程验收前应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项目验收后应提交监理总结报告。